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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涉恶案件
2019-01-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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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涉恶案件

2018年12月5日,由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谢某某、杨某某等十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平罗县首例涉嫌恶势力案件。该案由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洁主办,并依法出庭公诉,由平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光明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某纠集谢某某、马某某等人多次在平罗县采用故意打砸滋扰、故意殴打他人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恶势力。

在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核实基本案件信息,解决案件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与辩护人交换意见,同时,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业务指导,确保案件高效快速审理。

      此次恶势力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充分彰显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大案要案由检察长带头办理,已成常态。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公安局民警、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我院部分干警及在校学生200余人到庭参加了旁听。案件经过9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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