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18年12月5日,由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谢某某、杨某某等十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平罗县首例涉嫌恶势力案件。该案由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洁主办,并依法出庭公诉,由平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光明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某纠集谢某某、马某某等人多次在平罗县采用故意打砸滋扰、故意殴打他人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恶势力。
在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核实基本案件信息,解决案件的相关程序性问题,与辩护人交换意见,同时,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业务指导,确保案件高效快速审理。
此次恶势力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充分彰显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大案要案由检察长带头办理,已成常态。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公安局民警、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我院部分干警及在校学生200余人到庭参加了旁听。案件经过9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